“Show me how the impossible can be possible”──M. Bouc

這本書是我第二次閱讀 Agatha Christie 的作品,在這之前我只讀過《And Then There Were None》。當時因為是驚悚小說,所以劇情相當緊湊,讓我相當緊張,最後的結局再讓我跌破眼鏡,即使是現在再想起仍會覺得緊張到胃裡翻騰;這次的這本《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》雖然因為是推理小說,節奏沒有前者緊湊,但最後還是讓我因為意想不到的結局大吃一驚。
這本《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》是在講述比利時偵探 Hercule Poirot 接到案子要回到倫敦時,在 Orient Express 上碰到的殺人事件。這本書一開始時看起來就像是規規矩矩的推理小說:事件發生、驗屍、收集證詞、收集證據,最後在推理出案件的真相,找出兇手。不過,這本書厲害的地方就是在中後段的時候,即使是走著推理小說中最中規中矩的路, Agatha Christie 卻給出了完全意料不到的結局。那時候沒有監視器,證人的證言就是推理所用的證據,然而,若是證言本身並不是真實的呢? Poirot 厲害的地方就是找出了證言的破綻,揭發了一個精心計畫的復仇計畫。
除此之外,我覺得這本小說還有另外一個值得令人深思的地方,就是「私刑」是否可以被接受呢?這次案件的被害人 M. Ratchett ──也就是 Cassetti,同時是另一件令人髮指的擄童勒贖案 (Armstrong case) 的兇手。這次的案件是被害者家屬對加害者的一次私刑,在車上除了 Poirot 一夥之外所有的人都是當時發生不幸的 Daisy Armstrong 的關係人。這件謀殺案是犯罪,但是它對被害者關係人來說,是他們認為的遲來的正義。我認為 Agatha Christie 在故事的最後,讓 Poirot 一夥人也決定隱瞞這件事的真相,就是她認為以這件案件的情況來說,私刑是可以被接受的。
這本書的原文小說參雜著許多法文,但是沒有法文基礎並不影響閱讀,因為大多是屬於口頭禪;這本書從 Poirot 開始指出各式謊言、到最後揭發整起事件的真相都相當引人入勝。不過若是以我個人來說的話,我還是比較偏好《And Then There Were None》那本。至於 Agatha Christie 作品系列的話,接下來應該會再抽時間拜讀同樣是以 Poirot 為主角的《The ABC Murders》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