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Small can be a long-term plan, not just a stepping-stone.” ── Paul Jarvis

開始工作一段時間之後,我常常在思考我想要的生活到底是什麼、現在的生活到底是不是我要的生活。現在的生活雖然穩定,但總有一種太過普通的感覺,有些滿足但也有些抑鬱。前一陣子有一本相當熱門的書籍,是 Paul Jarvis 的《Company of One》,中文譯作《一人公司》。這本書雖然一直在我的待閱書單中,不過我一直讓這本書被插隊(喂!)。在看到許多人對這本書讚譽有加的情況下,我便不甘寂寞地把這本書讀完了。
這本書主要分為三個部分:最開始先定義什麼是 Company of One、解釋為甚麼要維持小規模的公司;再來是解釋一間 Company of One 該如何起步;最後則是敘述該如何維持一間 Company of One。因為我之前對於副業、或是自己開公司之類的想法並沒有相關的背景知識,所以我覺得這本書給了我滿多對事情的新的觀點。其中讓我印象深刻,也想分享的有幾個部分,第一個部分是關於「設上限」這件事。書中提到說一般的公司都需要追求成長,也許是因為投資者,也許是因為通貨膨脹;但是 Company of One 的成長並不需要與一般的大公司一樣,它是需要設訂成長的上限的,因為過於快速的成長會導致問題的發生。這個對我來說是一個可以理解,不過相當新奇的想法,因為我有時會看到公司公布的績效,是與前一年的總數相比需要成長多少。即便今年的數值相當不錯,也會因為和去年相比只成長一到兩個百分點,使那些和業績相關的人被評為表現不佳;而這件事一直讓我理解但難以接受。
再來是「專注於現有客群」的這個部分也和我所知道的不太一樣。Jarvis 認為 Company of One 多是屬於提供客戶良好服務以作為商品的公司;也就是說,專注於已經存在的顧客,設身處地地替那位客戶提供他所需要的服務,讓他有正向的服務體驗,才能為自己的 Company of One 帶來更高的獲利。因為顧客向他人推薦這個服務體驗時,是依據他自己的受到的良好經驗,這遠比投放的廣告來得真實,不論那個廣告拍得多精美。我原先是認為,一個產品若是要吸引新的客戶,應該是要讓這項商品在客群中的觸及率上升,來吸引更多的新客戶。但是 Jarvis 提出的這個概念倒是提醒了我,即使是觸及率上升,如果沒有辦法提升客戶的忠誠度的話,流失掉的客戶對公司一樣是硬傷;而這個概念不僅能夠提升客戶的忠誠度,廣告的效益也會因為真實而不錯。
最後是「認錯負責」的這個部分。Jarvis 認為一旦在給予的服務上出了差錯,即便問題不是自己造成的,也應該先向自己的客戶坦白,並且提供接下來你自己的解決方法及補償。我認為這其實就是展現自己的誠信以及知錯能改的態度。一昧地粉飾太平只會讓客戶失去對你的信任,我認為這對提供服務的公司來說是相當致命的,畢竟用戶就是因為「信任」你的服務所以才選擇了你,一旦失去了誠信,除非客戶非用你的東西不可,不然客戶的忠誠度就會降低;如果有比你更好的選擇出現時,客戶就會果斷跳船了。
整體而言,我認為這是一本觀念相當新穎,而且容易實踐的書籍;敘述上相當的易懂、仔細,例子也相當豐富。不論是想把 Side Project 實踐成 Side Hustle,還是想把自己的時間控制權拿回來、真正經營一間 Company of One 的人,我覺得這本書都是不二之選。